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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便於服務民眾,本所將於所內設置自動照相機,爰進行招商事宜。
二、設置期間:民國102年12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
三、招商公告期間:102年11月11日至102年11月18日止共計8日。
四、開標時間、地點及程序:
102年11月19日下午2時於本所二樓會議室(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進行資格審查、作品審核及比價(2家以上)或議價(1家),比價或議價後3日內完成簽約,並於102年11月30日前內完成裝機測試;測試結果須符合內政部公告新式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及外交部公告中華民國護照相片使用規格。
四、得標方式:
依本所網站公開辦理招商在比價高於底價最高者或議價高於底價者得標。
五、參加廠商應備文件:
(一)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
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
、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
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得以列印公
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
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
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
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
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
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投標廠商需提供擬設本所照相機器設備完成之作品『相片』
供審核,未提供『相片』視同放棄比價或議價。
(四)公司章、負責人章及授權(委託)書(如附件1)。
備註:投標廠商應附具前述(一)、(二)資格證件,不限正本,可
以影本代替,繳驗影本者,請於影本文件上加蓋公司與負責
人章。
六、招商相關事項:
1、於廠商資格審查及作品審核符合規定時,另請廠商當場填寫投
標單進行比價或議價(如附件2)。
2、比價或議價內容以廠商自動照相機每次所收金額結算後
繳交市庫百分比14%為基本,繳交市庫百分比越高者為
本次得標者,所繳金額做為場地租金費繳交市庫。
3、本次招商以各廠商現場比價或議價,不接受郵寄或電子郵件比
價或議價。
4、自動照相計費訂為每次新台幣120元,所提供相片不得少於4
張。
七、檢附契約書草案(如附件3)乙份供參考,簽約時以本所製成正本為主。
投幣式自動照相機設備招商須知公告。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7-07
- 發布日期: 2013-11-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