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說明 流程一: 填表→送件→分文→承辦(承辦人員可以選擇通過、不通過或者補正,這邊我們選擇通過或不通過,補正程序請參考 流程二)→通過或不通過→回覆→郵件、臨櫃或二維條碼領件。 流程二: 填表→送件→分文→承辦(承辦人員可以選擇通過、不通過或者補正,這邊我們選擇補正,非補正程序請參考流程一) →補正→補正通過或不通過→回覆→郵件、臨櫃或二維條碼領件。 名詞解釋: 送件: 1.系統發出E-mail通知單位收文者。 2.民眾可從網站首頁登入後,進入線上查詢申辦案件辦理情形。 分文: 連結系統資料庫呈現該案件之承辦單位及處理工作天等訊息供民眾查詢。 承辦: 1.若需陳核,由承辦人填寫案件處理情形供民眾查詢。 2.若承辦人自行決行,則傳送處理結果,由系統發出E-mail或簡訊告知民眾,若需領件,一併告知領件日 期;若需寄送,則一併告知寄發日期。 3.案件若需補正,由承辦人員載明補正原因,通知民眾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補正事項。 補正: 案件若經補正,開始處理日期以補正完成日起算,民眾須於規定之補正期限前完成補正,資料回傳時間 由系統起算處理期限計算。民眾若未於規定期限完成補正,視為不通過案件處理。 回覆: 經陳核之案件,由承辦人傳送處理結果,由系統發出E-mail或簡訊告知民眾,若需領件或寄送,一併告知 領件或寄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