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因編制較少不分課,設有專人接聽電話,不設分機。 各項戶籍登記案件申請之受理。 各項文件核發:國民身分證、戶籍謄本、印鑑證明、門牌證明、戶口名簿、各類人口統計資料。 受理國籍變更之申請。 門牌編釘及證明。 自然人憑證。 護照親辦人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