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57.3.2.內政部奉先總統 蔣公指示,先後研擬「戶警合一實施方案戡亂時期台灣地區戶政改進辦法」經核定58.7.1.試辦,省市民政廳戶政科劃出與警務處戶口股合併成立戶政科,縣市亦比照辦理,鄉鎮區市將戶籍課劃出,戶政所改隸警察局62年7月戶政所主任由警察分局副分局長兼任,民70.7訂頒「戶政改進方案」戶政所主任由兼任主任改為專任主任並兼警察分局副分局長,同時兼受鄉鎮區市長指導監督,十人以上置秘書,20人以上分股辦事以強化戶政所組織功能。 79年7月政府為配合動員戡亂時期終止,設立戶警分立體制,並於81年5月由行政院核定「戶警分立實施方案」省市政府民政廳設科,縣市政府民政局設課,辦理戶籍行政業務,直轄市政府民政局、縣市政府設戶政附辦理戶籍登記業務,省務處及直轄市政府警察局設戶口科,縣市警察局設戶口課辦理戶口查察素行,失蹤或行方不明及流動人口管理與通報等警察業務。 99年12月25日因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臺中縣改制為臺中市,大安鄉改制為大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