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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

機關徵才
標題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所本部
職稱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職系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名額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戶政經驗尤佳。
(三) 熟悉電腦操作者。
(四)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
不得僱用情事。
有效期間(起) 2025-09-18
有效期間(訖) 2025-09-22
工作項目 辦理戶籍登記及臨時交辦事項相關工作;另需輪值中班及假日預約(中班12:00-13:30) 。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臺中市大安區中山南路302號)
報名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9月22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 本職缺應徵亦可採書面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9月22日(星期一)前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至「439-51臺中市大安區中山南路302號」臺中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人事潘先生收,連絡電話04-26712214(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三)上傳(含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之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曾任公務機關或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3.其他:證照、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四)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或以電子郵件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六)其他:
1.約僱期間期限:預計自114年9月26日(五)起至114年高等考試3級考試(含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 (課員報到前一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待遇: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3.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
連絡人 聯絡人:潘先生
連絡電話 聯絡電話:04-26712214分機13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9-18
  • 發布日期: 2025-09-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所本部
  • 點閱次數: 22